不知道在写什么,就乱写吧。
下文在哪里我也不知道
长歌在赶路。
他坐着最廉价的马车,也许根本不能称为马车吧,只是一辆不得不途经洛道的农夫车驾。
琴匣背在背上,怀里抱着一个包袱。
昔日服色早已换下,如今他穿着粗布荆衣,那一枚风流无比的桃花簪也卸了下来。
所有有生机的东西都和洛道无缘。枯干的树枝,低飞的乌鸦,还有远处暗中窥视着的,随时等待着要出来啄食什么的食腐鸟。
这一片死一般的寂静中,车夫同他絮叨。
“如今皇都东都相继沦陷,众人都往广陵避难,我若不是要去接大舅子,也不想冒险走这一遭战火之地,怎的小哥你却要从广陵去往洛阳?”
长歌答道:“亲缘难断绝,我此行只为找我那失散的兄弟。”
车夫听他声色哀伤,只当他也是个乱世失意人,叹气道:“愿小哥你此行顺利。”
长歌颌首谢过,便将目光调转至道路两旁,不再言语。
轱辘压过乱石路,颠得人五脏六腑都似移了位。
又过了片刻,车夫减了速,在一处虽破破烂烂仍显高大的门廓处停了下来。
“小哥,到洛阳估摸着还有两个时辰,我们先在这里歇歇脚。”
长歌跳下车,抬头看去,满目焦土,依稀可辨李渡城几个字。
车夫席地坐了,掏出个干饼子啃起来。
长歌喝了口水,绕着步子在附近转悠。
“小哥可不要走远,这里有吃人的东西!”
“吃人的东西?”长歌装作未曾听到,只暗自留意。
他不爱经史子集,杂学旁修倒读了不少,对这些也略曾听闻一二。
步子放缓,又走了三五十步,不见有任何异样。
心下稍定,正欲回转,斜后方的矮坡上骨碌碌一阵声响。
一只满是血渍的手掌赫然握住了他的脚踝!
长歌心下大骇,竟是不自觉地抖了一抖。
车夫远远瞧见这边有动静,也探头探脑的走过来瞧瞧。
他见长歌灰色的足履被一只血色浸染的爪子狠狠握住,惊得将手中饼子一扔,掉头就跑了个屁滚尿流,口中还大喊:“是怪物,是怪物……”
长歌脚下被那手掌紧紧钳制住,只得侧身回头冲车夫摆手:“不要惊慌……”
他还未来得及说完话语,那车夫已经自行驾了车,慌不择路地冲了出去。
长歌叹了口气,他仍动弹不得,不过倒也没了初时那般慌乱。
他向来无心儒门学问,只爱看些杂书,记得《志怪录》上曾道万物有灵,一点执念不散,便化作山精野怪游荡于这世间。
一念及此,他蹲下身来,小声道:“你是不是有什么心愿未了,不如暂且放了我,再托梦于我,我替你完成?”
那手不为所动,仍是铁铸般卡死了长歌的脚脖子,血液渐渐浸过长歌鞋袜。
长歌狠狠心正想卸下背上琴匣,以利器斩断这怪手。
突然,他顿住了。
原来挨着鞋袜漫过来的血液,竟还是热的。